读写台灯视觉健康与护眼舒适度评价参数解读之照度色温模型
国家视听健康联盟视觉与听觉研究院在对光照条件与用眼舒适度研究中,在详细梳理国内外先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读写台灯视听健康与人因舒适度评价规范》中,创造性的提出通过照度,色温,显色指数,眩光等指标,评价在不同灯光条件下用眼的真实感受。
本规范通过视觉工效学实验研究结果建立的阅读台灯综合评估模型,对读写台灯照明质量现有基础评价方式作出补充,对于市场上己有的阅读台灯予以更全面的评价,为选购阅读台灯的用户提供参考指导。
照度-色温与人安全、健康、舒适性的关系
在低照度条件下, 眼睛实际视力下降必然要增加用眼强度。起精细分辨率作用的视锥细胞对光敏感度低,必须在高照度的明亮条件下才能充分地发挥其分辨功能,在低照度下,视锥细胞通过感光作用产生的分辨能力明显下降,这时眼睛视物主要靠对光灵敏的视杆细胞,而视杆细胞的分辨率远低于视锥细胞。长期低照度高强度用眼,会使视锥细胞产生不可逆的废用性退化,导致视力下降。因此,应适当地提高照度,从经济和健康角度折衷考虑,凡学习场所的桌面高度上的照度以300~500lx较为合理,至少不能低于200lx,而目前多数教室的灯光照明照度仅在100lx左右,这是学生视力下降的原因之一。近两年城市新建教室的照度多数能达到200lx,使学生用眼保健得到改善。
1941年克鲁伊特霍夫(Kruithof)的研究的愉悦性评估测试是在一个房间内的观察者进行的,该房间内的照明水平和所用光源的色温可以独立改变。下图图表形式显示了结果。在此,两条曲线之间的区域表示照度和色温(CCT)组合,这些组合导致照明被判定为“令人愉悦”。上部曲线上方的区域表示判断为“太冷”,下部曲线下方的区域表示为“太暗”。
当照度较低时,人们对环境温度的敏感性降低,随着照度的增加,对环境温度敏感性也随之增加。警觉度也随着照度的升高而增大。
照度越高,人体的褪黑素(褪黑素越高越有助睡眠,抑制褪黑素不利于睡眠)分泌被抑制得越厉害,越不利于睡眠。
照射色温更低的光照时,被试者的皮质醇的分泌水平更低,褪黑素的分泌水平更高,对人体昼夜节律的影响更小,对睡眠更有益。
此外光源的色温对于人眼的舒适度具有一定影响,人在高色温的光源下眼部不适感更加强烈。
(1)照度对主观光舒适度的影响
从各指标的加权求和总分中可以看出,照度的提升对改善人员主观舒适度始终是有利的。但是考虑到这种改善手段的效率问题,不建议无节制的增大照度,将工作面平均照度控制在 200lx 或 300lx 即可使人员感到舒适。
(2)照度与色温对视疲劳的影响
通过使用闪光融合频率仪对受试者的视疲劳进行客观值的测量,结果显示在6000K 色温与 100lx 照度的搭配下,受试者累积的视疲劳最小。但是对于办公场景而言,100lx 的照度不足以满足正常工作的需求。所以,可选择 4000K 色温与200lx 照度的搭配以减少人员视疲劳。
(3)照度与色温对工作效率的影响
增加工作面的照度可以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尤其在 4000K 色温的光源下,提升照度能明显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因此,在需要长时间阅读处理纸质材料的场景,如图书馆等,可使用 4000K 色温作为光源进行照明。
(4)照度与色温对视觉诱发脑电的影响
通过对视觉诱发脑电中 P100 潜伏期和 N75-P100 峰峰值的研究发现,人的视神经在 300lx 照度的条件下,反应最为迅速且强度适中。因此,需要人眼迅速对外界信息做出反应的场景,可使用 4000K 色温并保持工作面照度为 200lx。
国家视觉与听觉健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视觉与听觉健康产业技术分会,由视听健康领域优秀的电子显示与视觉和电声听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共同发起,并于2019年6月正式筹备并请示于7月批准成立。
围绕解决电子产品视觉与听觉健康问题和近视防控等重大战略与民生健康需求,在科技部指导下,在国家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领导下,联合工信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立体视像分会、中关村视界裸眼立体信息产业联盟(3D联盟)、工信部电子工业标准研究院电子设备与系统研究中心、全国音视频与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机构,以及国内众多从事视觉与听觉健康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的医疗器械领域优势企业、电子视听产业企业、高校院所、医疗机构,以及相关协会、学会、联盟等,国家视觉与听觉健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设立联盟“视觉与听觉健康产业研究院”( HUMAN FACTORS INSTITUTE )。
国家视觉与听觉健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视觉与听觉健康产业研究院主持开展的“中国视听健康产品创新与推广应用计划”, 以中国健康行动(China HealthAction,CHA)的名义,依托视听健康相关标准研究成果,针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服务、新创意理念产品进行权威专家评测认定,通过评测认定的产品将发放认定证书并进入联盟主办和推广的《国家视听健康产品推广目录》。
《国家视听健康产品推广目录》的维护和推广,是以国家部委,国家级产业单位,国家级技术中心,医疗中心为理事单位。地方部门,行业采购商,渠道商,为常务会员。设备供应商为技术会员。在全产业链打通健康产品的宣传与流通渠道。从而实现保护人民群众视听健康的终极目标。